留学日本国民健康保险攻略
柳橙网讯 在日本长期留学的同学必须办理日本国民健康保险,柳橙网日本留学顾问特别整理了国民健康保险的办理、使用流程盘点,以方便同学有效地处理相关事务。
外国人在日本中长期(超过三个月)停留,必须参加日本的公共医疗保险。但是,国民健康保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死亡、事故、遗失、火灾、损害赔偿等。由于上述原因,为了防止不测发生,建议同时加入其他保险。
但是,在留资格为“短期滞在”或者“留学”(滞留期间为三个月)的情况下,因为无法加入国民健康保险,所以来日前,请加入旅行保险等保险。
所需材料
① 护照和在留卡(或者外国人登录证明书)
② 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变动申请
③ 国民健康保险费帐户转帐委托书(仅有此需要者)
注意:另外,有时可能还需要追加其他文件。
使用方法
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,可以领取保险证。去医院时,请务必携带保险证,并在挂号处出示保险证。出示保险证后,如果在适用保险的范围内,就只需支付医疗费总额的3成,剩余的7成由保险承担。但是,该保险不适用于正常的怀孕分娩、美容整形、体检、疫苗接种、牙齿矫正、争执、故意和违法行为所引起的疾病和伤害等一部分医疗。此外,法律禁止将保险证借与或出售给他人,若有违反将会受到处罚。保险证在日本全国均有效,因此,外出旅行时也请携带。
保险费的支付方法
保险费每年决定一次,根据在日本上一年的收入等进行计算。1年的保险费分10次缴纳,即从6月至下一年3月按月支付。留学生可适用折扣制度,因此每年的保险费大约为18,000日元。打工等收入较高时,保险费会增加。此外,如果缴费不及时,将会额外征收滞纳金。
保险费的缴纳方法:①通过银行或者邮局的帐户转帐(需要手续),或②携带缴纳书,直接到银行,邮局,市、区政府(役所)及其派出机构或者便利店缴纳。
去医院时未携带保险证
支付了全额费用时,请持医院发行的收据、清单、户主的存折以及保险证前往市、区政府(役所)及其派出机构办理手续。审查后可以返还七成医疗费。
住所变更时
住所变更时必须于14天之内完成以下手续。
从京都市内的某区迁至其他区时 应向新居住地的区政府(役所)提交旧的保险证,并领取新的保险证。
从其他市迁入京都市时
应在原居住地所在市政府(役所)结算保险费,并在京都市的新居住地区政府(役所)重新加入国民健康保险。